博士后招聘:
*招收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较强,品学兼优,综合素质高,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
(2)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2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重点招聘海内外一流大学和高水平科研机构的优秀博士毕业生。
(3)具有较好的科研创新能力,博士期间至申请进站之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学术论文1篇(中科院1区),或博士期间至申请进站之日获得本学科公认的标志性成果、奖项、专利或其它突出科研业绩。
*薪资待遇
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不纳入事业编制,在站时间为2年,实行协议年薪制,主要由起点年薪和奖励年薪组成,按月发放。
(一)起点年薪
起点年薪现行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前20万元,包含国家或省财政资助博士后经费,若国家或省财政调整经费标准,则随之调整。
合作导师及团队根据博士后业绩和贡献补充发放绩效津贴3-5万。
(二)奖励年薪
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依托我校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获以下科研项目可提高年薪标准,从获得下月起补齐当年年薪:
(1)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二等资助,年薪增至税前21万元;
(2)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一等资助,年薪增至税前22万元;
(3)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或获国家自科基金青年项目、地区基金,年薪增至税前24万元;
(4)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自科基金面上项目,年薪增至税前26万元。
同一位博士后获多个科研项目,年薪按就高原则增加。
(三)住房待遇
学校提供每月1000元租房补贴,发放时间与《师资博士后工作协议书》执行时间一致。已享受学校安排公寓者不再提供。
(四)科研待遇
(1)学校为师资博士后拨付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实验研究类每人5万元,自然科学理论研究类3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类每人3万元。
(2)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以学校在职职工身份申报各类科研项目,超出工作协议规定的科研业绩按学校科研成果奖励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五)生活待遇
(1)师资博士后可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校园一卡通,凭卡在校园内借阅图书、就餐、享受网络服务以及乘坐交通车等。
(2)学校按有关规定为师资博士后缴纳社会保险。
(3)子女入托入学享受学校在职教职工的同等待遇。
(4)女性博士后人员在国家规定的生育产假期间,按相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学校停发产假期间薪酬,租房补贴继续发放。流动站和合作导师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发放产假期间的基本培养费和津贴。出站时间根据生育产假时间顺延。
*招聘岗位
(一)新型二维材料及其光电与能源应用,合作导师:杨鹏,应聘人应具有二维材料、化学气相沉积、物理气相沉积、光刻纳米压印、拉曼光谱、光电器件制备与测试、超材料、电子输运、低温、高压、超高真空、
扫描探针显微(AFM、STM等)、MBE、FDTD、Comsol等方面的背景,联系方式:pyang(at)ynu.edu.cn
(二)能源材料,合作导师:万艳芬,主要研究方向为:太阳能海水淡化,微纳尺度的热传导与热管理,太阳能驱动光热-热电材料,能源捕获材料与器件。应聘人应具有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背景,以及纳米复合材料合成技术(主要为贵金属、半导体、氧化物、碳基等纳米颗粒的合成及其复合材料的制备)
,联系方式:yfwan(at)y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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